2023年定向师范生面试办法

发布者:2000004发布时间:2023-05-24浏览次数:10

一、面试对象

凡我市2023年填报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志愿的中考考生均须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23622日。

(二)面试地点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发区校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

三、面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序号

项目

面试对象

面试内容

    

1

身高

测量

所有考生

测量身高

160cm(含160cm)、女150cm(含150cm)以上(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身高不超过185cm)为合格。

2

五官形体检查

所有考生

目测观察

做两节广播体操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无较大面积斑痣,无明显斜视,无兔唇、歪头、歪嘴等情况;四肢无残疾、无畸形,手臂能自然伸展,无驼背、鞍背、O形腿、X形腿等情况;各关节能正常活动,动作无明显不协调情况;体形匀称,无明显肥胖现象。同时满足上述所有要求为合格。

3

言语水平测试

所有考生

朗读指定中文短文

听写词语

会说普通话,吐字清楚,无口齿含糊不清、无严重口吃、大舌头等现象;语言表达准确、流畅、有条理,无表述不清、思维混乱现象;无明显听力障碍。同时满足上述所有要求为合格。

4

音准

测试

学前教育

   

听音模唱

有基本的音高概念为合格。

5

色觉

测试

美术教育

学前教育

   

看色谱本

无色盲、色弱为合格。

6

舞蹈动作测试

学前教育

   

自选一段舞蹈或

模仿舞蹈动作

动作协调,有节奏感为合格。

7

英文朗读测试

小学教育

   

朗读指定英语短文

发音清晰、准确,朗读流畅为合格。

面试结果判定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结论。每个面试项目由项目评定组评委集体商定该项目的面试结论,组长签名确认。项目评定组评委评为“不合格”的,须提交复审组裁定。复审组评委判为“不合格”者,即裁定此项目为“不合格”。招生专业规定的面试项目中只要有1个项目不合格,则该考生的面试结果即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考生由复审组当面告知。

四、面试组织

(一)面试工作领导组

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南通市教育局、市考试院、招生学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定向师范生面试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面试工作。

(二)面试工作组

招生学校成立面试工作组,在面试工作领导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面试工作组下设资格审核组、项目评定组、面试复审组、纪检监察组和后勤保卫组,具体履行各自职能。

五、面试结果报送备案

面试结束后,招生学校将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结果造册报送南通市教育考试院。

六、其他事项

对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如体检不合格,不符合教师资格申报条件者,不得报考、录取相关专业的定向师范生。今年定向师范生面试不附带体检项目,请考生自行到具备相关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面试时无需携带体检报告。

我校拟录取的定向师范生体检直接参照考生的中考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监督电话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513-5509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