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招师范艺体类专业加试办法(南通学籍考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4-23浏览次数:0

 

我校拟定于2022年5月份组织2022年中招师范艺体类专业加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中招师范艺体类专业(包括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招生规模拟180人(含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南通市教育局公布为准)。

二、加试对象

拟报考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范艺体类专业的南通学籍中考考生(含报考艺体类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考生)。

每位考生限报考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专业中的一个专业。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

报考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考生相关资格条件,以及各地、各专业定向师范生的招生计划,以省、市相关部门在中考前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三、加试时间、考试方式

根据南通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待确定后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官网(http:// www.ntnc.edu.cn)或学校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公众号搜索“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四、专业报考要求

报考师范艺体类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和艺体类统招生,专业加试成绩必须达到120分(含120分)以上。

五、录取办法

按南通市教育局在中考前公布的《2022年南通市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附件: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中招师范艺体类专业加试办法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4月22日

附件: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 年中招师范艺体类专业加试办法

 

一、加试科目及相关要求

(一)音乐教育专业加试科目及相关要求

1.声乐。考生自选歌曲一首,可选择清唱或伴奏演唱。

2.器乐。考生自选乐曲一首演奏。

3.舞蹈。考生自选舞蹈一段,伴奏音乐自备。

4.视唱或摹唱。考试内容为2/4拍16小节乐段。如考生视唱能力不够,可以选择摹唱。考试题目由考生随机抽取。

声乐、器乐演奏、舞蹈三项中由考生任选其中两项作为考试科目,每项考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视唱或摹唱为必考科目。

(二)体育教育专业加试科目及相关要求

1.100米跑。在塑胶跑道上进行考试,考生如需要起跑器,由考点提供。

2.立定跳远。在塑胶跑道或电子测试垫上进行考试。

3.原地正面双手头后前抛实心球。男子2公斤,女子1公斤,利用电子测试仪或皮尺测量,在标准投掷场地上进行考试。以上三项为必考。

(三)美术教育专业加试科目及相关要求

1.素描。考生根据学校提供的线描稿完成素描静物默写,考试时间150分钟。

2.色彩。考生根据学校提供的黑白图片完成色彩静物默写,考试时间120分钟。

以上两项均为必考科目。

二、计分方法

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专业加试满分均为200分。其中:

音乐教育专业声乐、器乐演奏、舞蹈三项中由考生任选一项作为专业主项,满分为80分;其余两项中任选一项为专业副项,满分为60分;视唱或摹唱满分为60分。

体育教育专业100米跑满分为80分,立定跳远满分为60分,原地正面双手头后前抛实心球满分为60分。

美术教育专业素描满分为120分,色彩满分为80分。

各专业加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三、报名方式和收费标准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2022年4月26日至5月3日考生通过登录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 www.ntnc.edu.cn),进入“音体美专业加试报名系统”进行加试报名,填写完相关信息后,完成网上缴费,经审核后,根据通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专业加试准考证。

时  间

项  目

备  注

4月26日至5月3日

网上报名、缴费

缴费结束报名有效

5月6日至5月10日

考生资格审查

 

待定,详见通知

考生打印准考证、考生健康证明

A4纸打印

 

(二)收费标准

专业加试费由学校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规定,按音乐教育专业180元,体育教育专业180元,美术教育专业120元标准收取。

四、考试时间和方式

根据南通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待确定后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官网(http:// www.ntnc.edu.cn)或学校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公众号搜索“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五、评分标准及成绩公布

体育教育专业加试的各科评分标准在专业加试现场公布。

全部考试结束后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ntnc.edu.cn公布专业加试成绩,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师范艺体类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和艺体类统招生报考资格:音体美专业加试成绩120分(含120分)以上均可报考师范艺体类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和艺体类师范统招生。

六、其他

(一)考生加试时自备服装、乐器、画具、钉鞋等考试用品。

(二)考生食宿自理。

(三)本办法未涉及的内容,按有关文件精神参照执行。

(四)咨询电话:0513-55092012  55092011

(五)本办法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制订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