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提前招生章程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创办118年来,文化积淀丰赡,优秀人才辈出,先后培养了10万余名毕业生。
为了培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探索多样化选拔人才新途径和符合我校实际的人才培养模式,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继续面向省内提前招生,以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一、报名
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超过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于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测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时间以省教育厅和考试院统一公布时间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
二、考核
考生均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文化测试,并根据其高考报名时的外语科目语种参加相应外语科目测试。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测试的命题、考试和评卷等组织工作。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各科成绩以原始分呈现。
报考艺术类考生须有省艺考成绩,报考体育类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
202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和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测试以省教育厅和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发布语文、数学、外语文化测试成绩。对达到规定的文化成绩要求的考生,院校可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要求,根据招生简章的规定,对考生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
三、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凡达到规定的文化成绩要求,报考我校师范类专业和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方可录取,不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体育类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技能加试,加试成绩合格方可录取。
(一)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根据疫情解除情况,另行通知
地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
2.面试内容:
(1)学前教育专业:身高测量、五官形体检查、言语水平测试、音准测试、色觉、舞蹈动作测试;
(2)音乐教育专业:身高测量、五官形体检查、言语水平测试、音准测试、舞蹈动作测试;
(3)美术教育专业:身高测量、五官形体检查、言语水平测试、色觉;
(4)体育教育专业:身高测量、五官形体检查、言语水平测试、肢体动作测试。
(5)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身高测量、五官形体检查、言语水平测试、英语口语测试、心理测试。
(二)体育类专业加试
1.专业加试时间、地点
时间:根据疫情解除情况,另行通知
地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
2.加试内容:100米跑、原地前抛实心球(2公斤)、800米、立定三级跳。
四、录取
(一)师范类专业、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按照文化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二)其他高职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按照文化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三)艺术类专业须有省艺术统考成绩,且专业成绩合格,按照“专业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按照省艺术统考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四)体育类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且专业加试成绩合格,按照“专业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按照体育专业加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五)报考师范类专业和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不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不影响其它高职类专业录取。
五、专业优录政策
凡是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以后)获得以下成绩或证书的,同分条件下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但必须参加省文化联合测试,报考师范类或国际邮轮专业的必须面试合格,报考体育类的必须专业测试合格。
1.个人参加由省教育厅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的,团体获前三名的;
2.个人参加各地级市教育局组织的各类竞赛获一等奖的;
3. 参加音乐、美术类考级,获得九级以上证书(不含书法等级考试证书),参加体育类考级获得业余中段以上证书,参加体育类评级获得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
符合专业优录政策的考生,须将证书原件于5月12日前(以收到日为截止日期)送(寄)至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由学校纪委、招生就业处共同审核,审核后在学校网站公示。逾期不再受理。邮寄地址:南通市开发区育贤路2号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收,电话0513-55092012.
六、其他
最终计划以省教育厅核准公布计划数为准。根据考生报考的具体情况,经江苏省教育厅和考试院审核批准,学校可对科类与专业间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七、日程安排
报名和文化联合测试时间根据教育厅统一部署安排,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全面工作,加强对提前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提前招生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校纪委全程参与提前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九、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其他相关事宜
(一)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在普通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提前招生录取与普通高考统招录取地位完全等同。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已被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新生入校时学校还将组织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专题网站,学校将及时通过该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十一、附则
本简章由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后公布实施,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查阅学校招生网。
十二、联系方式等
学校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邮编:226016)
咨询电话:0513-55092012(兼传真)、55092011
学校网址:http://www.ntnc.edu.cn/
电子邮箱:ntgszjc@163.com
招生网:http://zsjy.ntn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