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生章程(西藏)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15浏览次数:0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2016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 469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226016

第四条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所在的南通市位于江苏省东部,与上海隔江相望,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海交汇的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长三角北翼的经济中心和门户城市,交通便捷,经济发达,人文荟萃。

学校肇端于1902年张謇创办的通州民立师范学校,是中国师范教育的三大源头之一。创办114年来,文化积淀丰赡,优秀人才辈出;先后培养了8万多名毕业生,享有“红色师范”“教师摇篮”的美誉。曾经汇聚了王国维、陈师曾、朱东润、刘延陵等一代名师,涌现出以刘瑞龙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与革命志士,以袁翰青、严志达、魏建功、为代表的诸多知名专家学者,以李吉林为代表的一大批教育专家和教学能手。

学校由易家桥校区、如皋校区、开发区校区组成。易家桥校区位于濠河风景区(国家5A级)内,钟灵毓秀,人文荟萃。如皋校区“师范学堂旧址”古建筑群系全国第七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发区校区四面环水,书院风格,融合了中国元素、师范元素和生态元素,是南通的文化地标之一。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90余人,其中副教授以上教师2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7200多人。开设学前教育等8个师范专业和商务英语等18个非师范专业。另外,学校作为国家、省、市三级教师培训基地及南通市中小学教师研修中心挂靠单位,常年承担各级各类教师培训。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以考试院政策为准)。

第七条   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录取原则。首先将同一科类考生按特征总分(含各类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特征总分相同时,按文、理科类不同的单科成绩高低顺序进行:(1)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也就是特征总分相同,先看语文成绩;若语文成绩也相同,则看文科综合成绩;若文科综合成绩也相同,则看数学成绩;(2)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也就是特征总分相同,先看数学成绩;若数学成绩也相同,则看理科综合成绩;若理科综合成绩也相同,则看语文成绩。

第八条  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

1.艺术、体育类的专业成绩使用统考分;录取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2.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自治区控制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分数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4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自治区控制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分数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第四章   

第九条  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等费用

第十条  学校介绍、专业介绍、奖助贷困补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

第十一条   学校网址:www.ntnc.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513-55092012    55092011

E-mailyhs8339@163.com

 

2016年西藏招生计划

学校代码

代号

专业

计划数

学制

学费

科类

469

00

体育教育

6

3

4700

体育类

02

音乐教育

6

3

4700

艺术类

03

学前教育

50

3

4700

理科类

04

学前教育

70

3

4700

文科类

05

语文教育

6

3

4700

文科类

06

数学教育

6

3

4700

理科类

07

美术教育

6

3

4700

艺术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