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年制
师范艺体类专业加试办法
为做好2016年五年制师范艺体类专业加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试对象
拟报考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范类音乐、体育、美术教育专业的中考考生。每位考生限报考音乐、体育、美术教育专业中的一个专业。
二、加试科目
(一)音乐专业加试科目
1. 唱歌(自选歌曲一首,歌谱自带,钢琴伴奏由考点统一安排);
2. 器乐演奏(自选乐曲一首,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3. 舞蹈(自选舞蹈一段,伴奏带自备);
4. 视唱或摹唱(简谱/五线谱视唱2/4拍16小节或根据钢琴弹奏的例曲,分段摹唱2/4拍16小节)。
唱歌、器乐演奏、舞蹈三项中由考生任选其中二项作为考试科目,视唱或摹唱为必考科目(由考生任选其中一项)。
(二)体育专业加试科目
1.
2. 立定跳远;
3. 原地推铅球(男
(三)美术专业加试科目
1. 素描(静物默写,提供线描稿,150分钟);
2. 色彩(静物默写,提供黑白图片参考,120分钟)。
(四)具有以下相关证书之一的考生可申请专业免试,直接折算专业成绩。
1. 省级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单位组织的音乐类、美术类社会艺术水平考级6级以上(含6级)证书;
2. 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文化、体育行政部门认可举办的音乐类、体育类、美术类比赛个人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证书(团体获奖不在此范围内);
3. 田径类、体操类、球类等国家三级以上(含三级)运动员证书。
证书审核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考生在4 月 16 日16:00前将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送我校招生就业处审核。
考生若具有多张证书,按折算分数最高的一张记分,不重复累计。证书折算专业成绩只对报考统招的考生有效,凡报考艺体类免费师范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考试。
三、证书折算办法
1.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
水平等级 | 十级 | 九级 | 八级 | 七级 | 六级 |
折算分数 | 180 | 170 | 160 | 150 | 140 |